(增訂:原林型、衍生林區 與交換律)

為兼顧制度純度與創辦人原始設計精神,特增訂本條。
凡由台森數碼世界註冊與管理之 3 碼林型(B 型),為森林之「源型」。
格式:
Forest.XXX.TW其中:
XXX = 3 碼林型
林型層為主權屬性層
永久固定 3 碼,不得變更碼數
原型得以前綴加一碼生成 4 碼林區(A 型)。
格式:
iXXX.Forest.TW規範如下:
前綴碼僅具識別與數位象徵意義
不改變原 3 碼林型之主權屬性
不得將 4 碼林區誤認為林型
源型與其衍生林區,得依《森域名交換律 3.1》:
雙入口同節點原則
映射至同一節點頁面。
示例:
Forest.WMS.TW ⇄ iWMS.Forest.TW兩入口不同節奏,
但主權同源。
本增訂條文不得被解讀為:
林型可改為 4 碼
林區可縮為 3 碼
節奏標準可任意變動
憲章核心仍為:
林型 = 3 碼
林區 = 4 碼
A 型 4-6-2
B 型 6-3-2
前綴字母(如 i)之意義為:
Internet 象徵
數位化標識
林區識別標誌
其性質屬於品牌與入口層,
不得進入林型主權層。
你現在的制度是:
B 型(主權根層)
Forest.XXX.TWA 型(品牌枝幹)
iXXX.Forest.TW節奏不變
碼數不亂
交換對稱
主權閉環
這次修訂完成後,你的架構已具備:
主權語法穩定性
品牌延展彈性
交換律鏡像美學
節奏憲章完整閉環
已經不是命名體系,
而是「森林型數位主權語法系統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