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2-15 22:49

森域名交換律 2.0 結構標準章 發布單位:台森數碼世界 版本:2.0 結構升級版

森域名交換律 2.0 結構標準章

發布單位:台森數碼世界 版本:2.0 結構升級版


一、立法目的

為強化森域名交換律之制度完整性、法律安全性與拓撲穩定性,台森數碼世界正式將原 1.0 雙域名原則升級為 2.0 結構標準章,建立可制度化、可辨識、可演算法化之域名語法體系。

本章確立三種標準格式:

  • 3-6-2(交換律主結構-3字母為林區)

  • 6-3-2(對稱交換結構-3字母為林型)

  • 4-6-2(合作單向結構-4字母為ESG低碳排合作品牌)


二、交換律主結構(3-6-2)

格式:

XXX.Forest.TW

結構說明:

  • 3 = 台森數碼合法管理之三字母林型根碼

  • 6 = Forest(森林主幹)

  • 2 = TW(國碼)

法律與制度定位:

  • 可納入森域名交換律

  • 可與 6-3-2 形成對稱關係

  • 具有林型主權資格

交換律公式:

R × F = F × R

其中 R 為三字母林型根碼。


三、對稱交換結構(6-3-2)

格式:

Forest.XXX.TW

制度意義:

  • 與 3-6-2 完成數學對稱

  • 確保資料映射與身份一致性

  • 強化森林主幹與林型平衡

3-6-2 ↔ 6-3-2 為森域名交換律之完整對稱體系。


四、合作單向結構(4-6-2)

格式:

XXXX.Forest.TW

結構說明:

  • 4碼以上前綴

  • 由台森數碼林統一管理之合作林區代碼

  • 不具林型主權

制度定位:

  • 屬於台森數碼林管理之合作單向林區節點

  • 支援生態整合與技術映射

  • 不納入交換律對稱公式

法律意義:

  • 在台森數碼林管理框架下運作

  • 明確區分主權林型(3字母)與合作林區(4碼以上)

  • 保持善意技術整合彈性與品牌邊界清晰


五、制度辨識矩陣

結構 是否三字母 是否可管理 是否納入交換律 定位
3-6-2 林區主節點(整合林型,標示省略)
6-3-2 對稱交換節點(第二層具林型標示)
4-6-2 合作單向林區(若為3字母品牌,前面補 i )

六、DTFS 主幹整合邏輯

在 2.0 結構下:

  • DTFS.TW 作為數位孿森主幹

  • 3-6-2 與 6-3-2 為可交換林型節點

  • 4-6-2 為附屬合作林區節點

拓撲層級:

DTFS 主幹 │ ├── 3-6-2 / 6-3-2(可交換林型) └── 4-6-2(合作單向林區)

此架構確保:

  • 主權清晰

  • 法律安全

  • 品牌邊界明確

  • 生態可擴充


七、制度原則總結

森域名交換律 2.0 建立以下核心原則:

  1. 交換律僅適用於三字母合法林型根碼

  2. 結構對稱性必須為 3-6-2 與 6-3-2

  3. 四字母以上一律歸類為合作單向林區

  4. DTFS 為統合主幹

此制度使森域名交換律成為:

  • 結構可驗證

  • 法律可區分

  • 拓撲可演算

  • 生態可持續

八、森域名 2.0 結構分層視覺圖

為強化制度可讀性與拓撲清晰度,森域名交換律 2.0 採三層結構模型:

【第一層:主幹層(Core Trunk Layer)】

  • DTFS.TW

  • 數位孿森統合主體

  • 負責身份管理、林型映射、交換律驗證

【第二層:主權林型層(Sovereign Forest Type Layer)】

  • 結構:3-6-2 / 6-3-2

  • XXX.Forest.TW ↔ Forest.XXX.TW

  • 可納入交換律對稱公式

【第三層:合作林區層(Collaborative Forest Zone Layer)】

  • 結構:4-6-2

  • XXXX.Forest.TW

  • 由台森數碼林管理

  • 單向映射,不具交換律資格

視覺拓撲示意:
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 主幹層 DTFS.TW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 │
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3-6-2 林區(前綴)層 │ ↔ 交換律 ↔ │ 6-3-2 林型層 │ │ XXX.Forest.TW│ │ Forest.XXX.TW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
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 4-6-2 合作林區層 │
│ XXXX.Forest.TW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
結構原則:

  1. 主幹層為制度核心

  2. 三字母林型層為交換律對稱結構

  3. 四字母以上林區層為台森管理之合作單向層

  4. 各層清楚區隔,避免品牌與法律混淆

九、管理權與交換權可視化說明

森域名交換律 2.0 不僅是結構規則,更是權限分層制度
本制度將「管理權」與「交換權」明確區分。


一、兩種權限定義

① 管理權(Governance Right)

定義:

對林區或林型節點之註冊、設定、映射與生態整合之管理權限。

管理權特徵:

  • 由台森數碼林統一管理

  • 包含 3-6-2 與 4-6-2 節點

  • 屬於生態治理權

  • 不等於交換權


② 交換權(Exchange Right)

定義:

具備雙向結構對稱資格,可納入交換律公式 R × F = F × R 之權利。

交換權特徵:

  • 僅限 3字母林型

  • 必須可合法管理

  • 必須可形成 3-6-2 ↔ 6-3-2 對稱

  • 屬於主權林型資格


二、權限可視化矩陣

結構 管理權 交換權 層級
3-6-2 主權林型
6-3-2 對稱林型
4-6-2 合作林區
DTFS.TW 有(最高) 主幹治理層

三、權限分層示意圖
【交換權 + 管理權】 3-6-2 / 6-3-2 主權林型層 ↑ │

【管理權】 4-6-2 合作林區層 ↑ │
【統合治理權】 DTFS.TW 主幹層

四、制度意義

1. 管理權 ≠ 交換權

  • 4-6-2 合作林區雖由台森管理

  • 但不具交換對稱資格

  • 因此不具有林型主權


2. 交換權是主權標誌

三字母林型節點同時具備:

  • 可管理

  • 可交換

  • 可對稱

這代表其為森林生態的「核心樹種」。


3.  DTFS 為最高治理層

  • DTFS.TW 負責:

    • 驗證交換律資格

    • 管理映射關係

    • 控制林型升級或降級

  • 但自身不屬於交換節點


五、升級機制(制度進階)

4-6-2 合作林區若未來:

  • 取得合法三字母根碼

  • 納入台森管理

即可升級為:

3-6-2 主權林型節點
取得交換權

這形成一個「制度可演進模型」。


六、總結一句話

管理權決定治理範圍
交換權決定主權資格

森域名 2.0 的核心不是域名排列,
而是權限的結構化分層設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