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單位:台森數碼世界 版本:2.0 結構升級版
為強化森域名交換律之制度完整性、法律安全性與拓撲穩定性,台森數碼世界正式將原 1.0 雙域名原則升級為 2.0 結構標準章,建立可制度化、可辨識、可演算法化之域名語法體系。
本章確立三種標準格式:
3-6-2(交換律主結構-3字母為林區)
6-3-2(對稱交換結構-3字母為林型)
4-6-2(合作單向結構-4字母為ESG低碳排合作品牌)
格式:
XXX.Forest.TW
結構說明:
3 = 台森數碼合法管理之三字母林型根碼
6 = Forest(森林主幹)
2 = TW(國碼)
法律與制度定位:
可納入森域名交換律
可與 6-3-2 形成對稱關係
具有林型主權資格
交換律公式:
R × F = F × R
其中 R 為三字母林型根碼。
格式:
Forest.XXX.TW
制度意義:
與 3-6-2 完成數學對稱
確保資料映射與身份一致性
強化森林主幹與林型平衡
3-6-2 ↔ 6-3-2 為森域名交換律之完整對稱體系。
格式:
XXXX.Forest.TW
結構說明:
4碼以上前綴
由台森數碼林統一管理之合作林區代碼
不具林型主權
制度定位:
屬於台森數碼林管理之合作單向林區節點
支援生態整合與技術映射
不納入交換律對稱公式
法律意義:
在台森數碼林管理框架下運作
明確區分主權林型(3字母)與合作林區(4碼以上)
保持善意技術整合彈性與品牌邊界清晰
| 結構 | 是否三字母 | 是否可管理 | 是否納入交換律 | 定位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3-6-2 | 是 | 是 | 是 | 林區主節點(整合林型,標示省略) |
| 6-3-2 | 是 | 是 | 是 | 對稱交換節點(第二層具林型標示) |
| 4-6-2 | 否 | 否 | 是 | 合作單向林區(若為3字母品牌,前面補 i ) |
在 2.0 結構下:
DTFS.TW 作為數位孿森主幹
3-6-2 與 6-3-2 為可交換林型節點
4-6-2 為附屬合作林區節點
拓撲層級:
DTFS 主幹 │ ├── 3-6-2 / 6-3-2(可交換林型) └── 4-6-2(合作單向林區)
此架構確保:
主權清晰
法律安全
品牌邊界明確
生態可擴充
森域名交換律 2.0 建立以下核心原則:
交換律僅適用於三字母合法林型根碼
結構對稱性必須為 3-6-2 與 6-3-2
四字母以上一律歸類為合作單向林區
DTFS 為統合主幹
此制度使森域名交換律成為:
結構可驗證
法律可區分
拓撲可演算
生態可持續
為強化制度可讀性與拓撲清晰度,森域名交換律 2.0 採三層結構模型:
【第一層:主幹層(Core Trunk Layer)】
DTFS.TW
數位孿森統合主體
負責身份管理、林型映射、交換律驗證
【第二層:主權林型層(Sovereign Forest Type Layer)】
結構:3-6-2 / 6-3-2
XXX.Forest.TW ↔ Forest.XXX.TW
可納入交換律對稱公式
【第三層:合作林區層(Collaborative Forest Zone Layer)】
結構:4-6-2
XXXX.Forest.TW
由台森數碼林管理
單向映射,不具交換律資格
視覺拓撲示意: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3-6-2 林區(前綴)層 │ ↔ 交換律 ↔ │ 6-3-2 林型層 │ │ XXX.Forest.TW│ │ Forest.XXX.TW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│結構原則:
主幹層為制度核心
三字母林型層為交換律對稱結構
四字母以上林區層為台森管理之合作單向層
各層清楚區隔,避免品牌與法律混淆
森域名交換律 2.0 不僅是結構規則,更是權限分層制度。
本制度將「管理權」與「交換權」明確區分。
定義:
對林區或林型節點之註冊、設定、映射與生態整合之管理權限。
管理權特徵:
由台森數碼林統一管理
包含 3-6-2 與 4-6-2 節點
屬於生態治理權
不等於交換權
定義:
具備雙向結構對稱資格,可納入交換律公式 R × F = F × R 之權利。
交換權特徵:
僅限 3字母林型
必須可合法管理
必須可形成 3-6-2 ↔ 6-3-2 對稱
屬於主權林型資格
| 結構 | 管理權 | 交換權 | 層級 |
|---|---|---|---|
| 3-6-2 | 有 | 有 | 主權林型 |
| 6-3-2 | 有 | 有 | 對稱林型 |
| 4-6-2 | 有 | 無 | 合作林區 |
| DTFS.TW | 有(最高) | 無 | 主幹治理層 |
【管理權】 4-6-2 合作林區層 ↑ │
【統合治理權】 DTFS.TW 主幹層
4-6-2 合作林區雖由台森管理
但不具交換對稱資格
因此不具有林型主權
三字母林型節點同時具備:
可管理
可交換
可對稱
這代表其為森林生態的「核心樹種」。
DTFS.TW 負責:
驗證交換律資格
管理映射關係
控制林型升級或降級
但自身不屬於交換節點
4-6-2 合作林區若未來:
取得合法三字母根碼
納入台森管理
即可升級為:
3-6-2 主權林型節點
取得交換權
這形成一個「制度可演進模型」。
管理權決定治理範圍
交換權決定主權資格
森域名 2.0 的核心不是域名排列,
而是權限的結構化分層設計。